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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经营网
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
微创光电(920198.BJ)2026年1月16日公告,当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
因涉嫌虚增营业收入,湖北证监局拟对微创光电公司及2名高管给予警告,并合计处以650万元罚款。
经查明,微创光电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,微创光电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设备销售业务。微创光电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,在知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,不符合相关规定,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、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.62万元、10152.84万元、10152.84万元,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.17%、69.16%、63.02%。
2024年4月,公司披露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》,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。
湖北证监局结合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情况,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拟决定:对微创光电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;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;对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昀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。
(编辑:罗辑 审核:夏欣 校对:燕郁霞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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